法制網深圳2月26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李佩雯 陳昱儒 因爭搶攤位發生鬥毆行為,深圳市羅湖禮服區東門鬧市區一小販連刺數刀致人重傷。近日,該小販胡某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。
  胡某與被害人朱某輝、朱某源均系在羅湖區東門步行街擺賣的小販。2013年10月13日凌晨,胡某與朱某輝、朱某源因爭搶攤位發生衝突並致鬥毆。期間,胡某榮拿出一把摺疊刀刺向朱某源面部,朱某源見狀隨即拿起一旁的椅子進行反抗,胡某揮刀刺傷朱某源的頸部並將其按倒在地後朝其背部再刺一刀。朱某輝見勢不妙跑離現場,胡某為泄心頭之憤手持尖刀追趕朱某輝,慌亂之中朱某輝不慎跌倒在地,胡某趁機朝其腹部猛刺一刀,朱某輝隨即倒卧在血泊ssd固態硬碟比較中不省人事,胡某隨即逃離現場。經鑒定,朱某輝所受損傷屬重傷,朱某源受輕傷。
  
  (原標題:深圳一小販為搶攤位連刺數室內設計刀致人重傷被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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