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掌握著資金的調配權,他向花都、從化、增城三個區的衛生局局長引薦了自己的情婦,其情婦是一名醫療設備供應商,當情婦的公司中標三個區衛生系統的採購項目後,他就在資金調配上向三個區予以傾斜。昨日上午,邱春雷因涉嫌收受情婦曹淑君410萬元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。案情顯示,上述區衛生局的相關人等也紛紛被牽涉其中,形成窩案。   
  危情引薦
  今年51歲的廣州男子邱春雷,2013年底落馬前原系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。“非典期間我立過二等功。”邱春雷在法庭上講述。
  邱春雷說,他在2005年初經由他人介紹認識了女子曹淑君,由於聊得來,兩人在2005年七八月間迅速發展成“情侶”關係。有家有室的邱春雷從此很少回家,一個星期有四五天在曹淑君那裡吃飯。“兩人一起談人生、談經歷”,邱春雷稱,他還負責輔導曹淑君的兩個雙胞胎女兒學習。兩人的“情侶”關係一直保持到案發前。
  邱春雷稱,在認識了曹淑君約半年後,他才知道曹是做醫療設備生意的。後來曹淑君提出要他引薦一些區里的領導認識,以便在區衛生系統醫療設備招投標中獲得項目。邱春雷應允,多次主動約了花都、從化、增城幾個區衛生局的局長、鎮衛生院的院長和曹淑君吃飯,向對方介紹曹淑君,並希望對方在醫療設備採購招投標上幫忙。
  情婦中標
  據檢察機關的證人證言,邱春雷當時負責農村衛生醫療專項資金的調配。為了多申請農村衛生醫療專項資金,並和邱春雷搞好關係,區衛生局相關官員答應為曹淑君提供幫助。
  邱春雷的情婦曹淑君承認,她所掛靠的公司先後中標了上述3個區多次醫療設備採購項目,銷售額共達4500多萬元。按照30%的利潤計算,曹淑君的公司獲利逾千萬元。而曹淑君應邱春雷要求,所獲利潤四六分成,曹淑君在早期的供述中稱,一共送給了邱春雷520萬元。
  邱春雷落馬後,一度向紀委承認收受了情婦曹淑君的賄賂款410萬元。另外還幫助一名親戚的小孩安排進某醫院工作,收受了親戚賄賂款5萬元。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,檢方以邱春雷涉嫌受賄415萬元提起公訴。
  “為情不為錢”
  邱春雷昨日在法庭上稱,“以前說的都是編的,被逼的。”邱春雷稱前期的有罪供述,是在辦案機關壓力下形成的。昨日在法庭上,他再次聲稱,自己沒有收受情婦曹淑君的錢。
  邱春雷的辯護律師表示,按照辦案機關提供的邱春雷、曹淑君的有罪口供顯示,雙方的行受賄行為多次發生在室外如商場門口等地,“如果要拿錢,他為什麼不在曹淑君家裡拿?”律師認為相關有罪供述不合情理。邱春雷本人也稱,他幫助曹淑君中標多個醫療設備採購項目,是為了情,而不是為了錢。
  另外辯護律師還提出,此案指控邱春雷收受曹淑君受賄410萬元的證據,只有當事兩人的口供,但兩人事後均已翻供。其餘如贓款、贓款去向等證據都相對缺乏,受賄事實難以成立。檢方則表示,邱春雷曾供述,他在受賄了410萬元之後,曾用大筆現金向其他人行賄。
  目前,邱春雷案尚未判決。
  窩案

  區衛生局多名官員被卷入
  根據曹淑君供述,她經邱春雷認識了花都、從化、增城三區衛生局“一把手”之後,也曾向三個區衛生系統的官員行賄。據核實,花都區衛生局原局長朱某軍,因受賄45萬一審獲刑6年;增城市衛生局原局長郭某軍也早已落馬。另據證據顯示,三個區衛生系統還有多名官員因受賄獲刑。曹淑君本人則因行賄等罪名,早前被荔灣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目前已經上訴。
編輯:SN0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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